“燃气与生物油同时使用是非常危险的!”近日,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古中路、通达路等主干路段餐饮单位开展全覆盖燃气执法检查,发现几家餐馆在厨房内同时使用瓶装液化气和桶装“生物白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均予以当场处罚。
执法人员对通达路某小炒店燃气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厨房内有一个15Kg的燃气瓶连接到灶具上用于蒸饭,外墙处有1个500升的装有燃料的白色桶连接到灶台用于炒菜,两种燃料在同一场所使用。经营者林某表示桶内燃料为生物白油,使用方便且比液化气便宜,液化气蒸饭快又好,就动了两种燃料同时使用的念头。
“你这种燃气与生物油混用方式看似方便节约,其实安全隐患很大,一旦发生泄漏,这两种燃料混合后引发火灾造成的危害更大,另外,生物油看似安全实惠,未知危险系数不小,建议使用单一的液化气。”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然而复查时发现其未改正,遂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予以处罚。
“下一步,我们将以主题教育为引领,持续对燃气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餐饮店开展全面整治和定期复查行动,确保燃气安全监管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绷紧安全之弦,从源头上消除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古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表示。